经营地址名称变化,许可证需变更!

【案例】

近日,C市烟草专卖局专卖执法人员在卷烟零售户刘女士的便利店进行检查时发现,刘女士店里摆放的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登记的经营地址名称与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地址名称不一致。经询问刘女士得知,因当地政府对其便利店所在的街道重新进行规划,更改了原街道名称,其营业执照在近期年审时已经进行了变更。刘女士以为经营地址名称变化,不影响正常订购卷烟,便没有想到去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

专卖执法人员为刘女士讲解了相关法律规定,并提醒她一定要尽快依法申请变更登记,否则将面临相应处罚。

【分析】

政府变更街道名称后,刘女士经营地址的名称随之发生了变化,她应当及时提出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变更申请。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负责人、经营者姓名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以及企业类型发生改变但经营主体未变化的,持证人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第五十六条规定,发生本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情形,持证人未及时提出变更申请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责令其在30日内依法申请变更登记。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规定,违反本办法规定,不及时办理烟草专卖许可证变更、注销手续的,由烟草专卖局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1000元以下的罚款。

在此提醒广大零售户,在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有效期内,如果企业名称、个体工商户名称,以及经营地址名称等登记事项发生改变,应当及时提出变更申请。

作者单位:广西贺州市城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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