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中支和谐“气吞虹霓”
近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玉溪中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以“气吞虹霓”的磅礴之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规范司法,为玉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司法为民,织就公平正义网
“王某诉玉溪某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违约纠纷案”中,王某因经济困难无力偿还租赁款,玉溪中支执行局“执行法官化名”积极与双方沟通协调,了解王某的具体情况后,采取了“以物抵债”的执行方式,由租赁公司接收王某名下的房屋抵偿租赁款,既保障了租赁公司的合法权益,又兼顾了王某的实际困难。
“李某诉某医院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中,李某认为医院存在医疗过失,导致其身体受到了损害。玉溪中支民一庭“法官化名”深入调查取证,查明医院在手术过程中确有疏忽,判决医院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判决后,李某深感法院的公正执法,主动撤销了上诉,并对医院的医疗行为表示了谅解。
公正司法,彰显法治的力量
玉溪中支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司法公正。
“张某诉某房地产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中,张某因不满所购房屋质量,起诉房地产公司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玉溪中支民二庭“法官化名”经过审理,认定房屋确实存在质量问题,判决房地产公司解除合同并赔偿张某相应损失。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服判息诉。
“刘某诉某矿业公司劳动合同纠纷案”中,刘某与矿业公司发生劳动争议,刘某认为矿业公司拖欠其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玉溪中支民三庭“法官化名”依法审理,查明矿业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和经济补偿金的行为,依法判决矿业公司向刘某支付拖欠款项。矿业公司收到判决后,主动履行判决义务,保障了刘某的合法权益。
规范司法,筑牢司法公信力
玉溪中支始终坚持规范司法,不断完善司法程序,强化司法监督,提升司法公信力。近些年来,推行全流程电子卷宗,实现案件信息实时查询和高效流转;建立法官助理制度,加强案件质量审核;开展阳光执行,将执行流程公开透明;健全巡察监督机制,加强对审判和执行活动的监督。
通过司法规范化建设,玉溪中支有效保障了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透明度,树立了良好的司法形象。
磅礴之势,奏响和谐乐章
玉溪中支始终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作为司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以“气吞虹霓”的磅礴之势,依托人民法庭深入基层一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化解矛盾纠纷,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三合一”诉调对接中心建设全面推行,通过将法院、司法所、村(社区)调解组织三方有机融合,实现了矛盾纠纷早发现、早调解、早化解。
“巡回法庭”制度进一步完善,法院定期派出法官到偏远地区巡回审判,方便群众就近诉讼,切实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
玉溪中支还积极探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大力推行诉前调解、司法确认等方式,让当事人在诉讼之外找到解决矛盾的途径,有效缓解了诉讼压力,促进社会和谐。
玉溪中支以“气吞虹霓”的磅礴之势,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规范司法,为玉溪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这座巍巍法殿,正在用公平正义的阳光照亮玉溪大地,谱写和谐的乐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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